关于举办东华理工大学第三十届研究生学术(专业实践)报告会的通知
发布人:MPAcc教育中心  发布时间:2018-10-23   浏览次数:593

全体研究生:

根据《东华理工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前必须公开作学术报告不少于一次,并取得合格。本学期11月份为学术报告月,各学院按照《东华理工大学研究生公开作学术研究(专业实践)报告的实施办法》(附件1)承办第三十届研究生学术报告会,具体如下:

一、报名对象

在完成文献综述培养环节基础上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从未公开作过学术报告的学生,原则上不能直接参加每年5月举办的毕业前的最后一次学术报告会。

二、报告内容

本人在读研期间所获得的新观点、新成果、新方法、新技术等内容。

三、实施过程

报告申请人将审批表(附件2)交专业所在学院研究生秘书处(具体报名时间、报告时间由各二级学院另行通知)。各学院根据申请做报告的人数和内容分组,依据每一组的报告人数和报告主题推荐若干名评委,汇总报送研究生院审批。各院按照研究生院的审批意见具体实施,并将学术报告成绩报送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复核无异议后公示,并为获奖者发放荣誉证书。 

四、注意事项

 1、报告人在报告会开始后15分钟仍不到者,视为弃权。做报告顺序由抽签决定。

    2、报告人须在幻灯片中隐去导师姓名,报告时间控制在12分钟以内,答辩时间为3分钟。

 3、幻灯片建议设置为:字体不小于32号字(图表除外),不超过20张。

4报告人的评分方法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最后取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并按四舍五入计算)。若出现并列情况,需组织评委讨论最终排序结果。

5、报告会实行末位淘汰制,不合格率为10%按实际做报告人数的10%计算不合格人数,小数点部分四舍五入计算)。

6报告人应尊重评委,不服从组委会安排或扰乱会场秩序者按《研究生手册》相关规定处理。  

五、创新项目结题答辩

学术报告结束后,由各学院组织创新项目结题答辩。答辩由3名评委(原则上为副高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组成,项目指导老师不能担任该项目的评委。

1、创新项目结题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通过学院组织的创新项目结题答辩;

2)有正式出版的论文(仅有录用通知,可做结题登记但不予经费报账),且发表的论文必须带有创新项目的编号;

3)在规定时间内上交结题材料。

2、创新项目结题需交以下材料:

1)江西省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一式三份)或东华理工大学研究生创新项目结题报告(一式两份);

2)正式出版论文复印件一份(或录用通知)。

创新项目结题材料需以学院为单位交到研究生院318办公室,截止日期:20181210日。研究生院统一审批同意结题后,由本人到研究生院318办公室领取创新项目结题报告,时间另行通知。

东华理工大学研究生公开作学术研究(专业实践)报告实施的办法(2018版).docx

东华理工大学研究生学术报告会审批表.doc

创新项目未结题(2018年10月统计).xls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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