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管理学院关于2024年下半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的通知
发布人:李明荣  发布时间:2024-11-21   浏览次数:10

各位老师、同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2024半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定于1122上午在枫林校区经管楼302举行,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答辩时间20241122日(周)上午830

二、答辩地点:枫林校区经管楼302

三、答辩方式:现场答辩

四、答辩流程

1. 主席宣布开会,介绍答辩委员会主席及成员;

2. 研究生演示PPT5-8分钟,简要陈述论文主要内容),专家提问,申请人答辩(专家提问后,申请人可离场准备问题也可即问即答。如果离场准备,其他申请人交叉报告论文主要内容);

3. 休会,本组答辩委员会合议结论,并在答辩表决票中打分、圈选是否通过答辩,是否同意授予学位;

4. 复会,由主席宣布结果(不宣布具体分数)。

结果分为3类:

(1)通过答辩,同意授予学位;

(2)不通过答辩,不同意授予学位;

(3)重大修改。需要重大修改的,由导师负责把关审核,通过后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审议。

5. 答辩后,请答辩委员会成员在答辩决议书上签字,答辩主席还需在每个学生的学位申请书(一式两份)中签字。

五、答辩分组表详见附表

附件1 经管学院2024年下半年硕士答辩安排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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