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届研究生毕业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MPAcc教育中心  发布时间:2018-09-26   浏览次数:639

MPAcc各级学员: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省教育厅、新华社有关文件和通知,2019届高校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照相)工作将在本学期进行,这项工作关系到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能否正常发放,事关重大,请应届毕业研究生予以重视。为了顺利完成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图像采集工作要求

     1.拍摄对象:2019届毕业硕士及博士研究生(16级研究生、17级申请提前毕业研究生、往届未进行电子图像采集的延期毕业生,在职研究生不参加此次拍摄,另行通知)。往届未进行电子图像采集的延期毕业生和申请提前毕业的2017级研究生,如想参加此次集中拍摄的,请于1015日前到软件楼319研究生院学籍与学位管理科登记并确定拍摄顺序。

     2.拍摄时间、地点。拍摄时间为:20181158:30开始(请2016级学硕12班提前20分钟在拍摄地点按名单顺序排队,每班平均拍摄15分钟,请各班班委根据时间提前20分钟组织同学在教室外排队)。拍摄地点:地学楼C1学术报告厅。

     3.根据教育部、新华社《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2]5号)文件全国图像信息采集制作费用15/人,请相关班级班长在1015日前收齐并连同各班人员名单纸质版交到研究生院学籍与学位管理科(详见附件一),学籍与学位管理科汇总后转交拍摄单位:新华社江西分社新闻信息中心。

     4.拍摄顺序。以班级为单位由各班班长或班级负责人按照拍摄用数据库名单顺序组织同学进行拍摄,研究院学籍与学位管理科会在拍摄现场发放拍摄用数据库名单,拍摄时由各班班长或班级负责人严格按规定拍摄名单叫学生对号入座拍摄,不得插队和错拍。(因采用数据库格式导出拍摄顺序,拍摄顺序和学生的个人信息是一一对应的,如果插队或错拍会造成张冠李戴,后果严重。)

二、注意事项:

     1.本次毕业生电子注册照采集的对象为20196月、12月毕业的研究生,参加照相的人员提前安排好时间,按时到拍摄地点集中,原则上不允许补(散)拍,否则后果自负。

     2.照相时以班为单位按名单顺序拍摄,此名单顺序与摄影师手中的名单顺序一致,各班班长或班级负责人按名单顺序组织班级同学拍摄完之后再自己进行拍摄。

     3.各班班长仔细填写核对“附件一”中的本班名单,20181015日之前,以班级为单位将核对后的信息表(详见附件一)发至邮箱1360595837@qq.com各班汇总后,由学籍与学位管理科统一网站公布最终确定的拍照名单及排序。

     4.照片拍摄时着装整洁、梳理干净、不穿与背景相近的蓝色上衣,必须穿着有领上衣,不要穿遮挡脖子的高领衣;面正对相机方向以照片能见两耳为准;头发不能染色、不遮眉毛及耳朵,在照片上头发所占的总面积不能超过面部的总面积,佩戴眼镜以拍照时不反光而且能清晰见到眼睛的各部位为准;不准佩戴有色眼镜;不着浓妆,化妆要以不掩饰面部瑕疵缺陷为准;佩戴耳、项等饰品以不遮挡面部瑕疵缺陷为准。

    5、补(散)拍注意事项。

(1)学校在拍摄时一定要将在册学生组织到位,力争一所学校一次性全部拍摄完成,尽量不要出现补拍。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拍摄的,需向研究生院提供散拍承诺书,由学校出具证明(详见附件二),并提前联系本省的新华社,在规定的时间及地点进行补拍。20194月底我省高等学校2019届毕(结)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截止。

  (2)补(散)拍时间分二个阶段:

第一阶段(继续教育学院、网络教育、电视大学):

20189月份(1日、2日、8日、9日、15日)

201810月份(13日、14日、20日、21日、27日)

第二阶段(研究生、普通高校):

20193月份(2日、3日、9日、10日、16日)

20194月份(13日、14日、20日、21日、27日)

以上补拍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其它时间不接待散拍学生。

新华通讯社江西分社图像信息采集中心联系人:刘 强,万燕薇,联系电话:079183985057。传真:079183985079

 (3)请本人携带补(散)拍证明、身份证前往,杜绝带不拍照人员进入拍摄现场。

  (4)请散拍的学生于1230日之前务必将本人拍摄照片及光盘交到东华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学籍与学位管理科,否则后果自负。

  (5)采集咨询:http://www.jx.xinhuanet.com

大学生图像信息采集拍摄数据库标准格式.xls

全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图像信息采集补(散)拍证明.doc

勘误表.doc

2019届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图像信息采集工作注意事项.doc

MPAcc教育中心

2018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