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细则
发布人:MPAcc教育中心  发布时间:2017-01-19   浏览次数:513

根据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的时间

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在研究生修满学分之后、申请硕士学位之前均可安排,具体时间在研究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由指导老师确定。

第二条申请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的基本要求

专业(领域)所在学院和研究生院对答辩申请人逐个进行资格审查,符合下述条件者方可参加答辩:

(一)政治思想表现好。

(二)通过课程考试,达到毕业的最低学分要求。

(三)完成各培养环节:

1)翻译外文文献一篇。

2)文献综述一篇。

3)经专家论证的开题报告一份。

4)听10次以上(含)学术报告。

5)中期考核合格以上。

6)教学或科研实践考核表一份。

(四)提交答辩的毕业论文(设计)应有理论意义或实际价值和相应的学术水平。

(五)毕业论文(设计)通过专家的评审。

(六)毕业论文(设计)经指导教师同意答辩。

(七)交清学校各项费用。

第三条 毕业论文(设计)的评审

(一)毕业论文(设计)全部实行“外送盲审”。毕业论文(设计)由专业(领域)所在学院收集,按照要求汇总报送研究生院学籍管理与培养科。

(二)毕业论文(设计)的评审由研究生院组织完成,论文评阅人为两名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校外专家。

(三)上半年毕业的研究生在331日之前,下半年毕业的研究生在1015日之前,应把签有审核意见的“研究生论文送审、答辩申请表”一份,隐去研究生姓名的“研究生论文评阅意见表”一式两份及送阅的论文一式两份交到各专业(领域)所在学院办理有关手续。

(四)毕业论文(设计)学术评议书和评分表由论文(设计)评阅人直接寄送到研究生院,评阅人的单位在答辩前不得向研究生公开。

(五)对毕业论文(设计)评阅结果的处理,按照《东华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盲审管理办法(修订)》执行。

第四条 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

(一)毕业论文(设计)评审工作结束后,专业(领域)所在学院成立相应的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的成员在答辩前应认真审阅申请人的毕业论文(设计)及有关材料,做好提问的准备工作。

(二)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由专业(领域)所在学院具体组织并实施,答辩委员会根据专业(领域)和研究方向设置,答辩以公开的方式进行。答辩时应“坚持标准、严格要求、确保质量、公正合理”,要充分发扬学术民主,对学术问题坚持“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方针。

(三)答辩的程序

1)由答辩委员会秘书介绍答辩委员会主席及成员。

2)答辩委员会主席介绍论文(设计)评阅情况。

3)指导教师介绍答辩研究生的基本情况。

4)学位论文申请人报告论文(设计)主要内容(时间3040分钟)。

5)提问。

6)答辩。

7)休会,主席宣读评阅意见,答辩委员会讨论,并用无记名投票法表决。

8)复会,宣布投票结果。

9)研究生发言。

第五条 答辩工作的流程

(一)在论文(设计)答辩前,指导老师向学院学术委员会推荐8名答辩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专业(领域)所在学院学术委员会在8名委员候选人中圈定5人组成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另设秘书1人,由指导教师推荐、专业(领域)所在学院学术委员会确定。指导老师不得参加答辩委员会。

(二)答辩委员会成立后,答辩委员会秘书到专业(领域)所在学院领取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申请人的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申请表、毕业论文(设计)学术评议书和评分表,并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申请人准备答辩和张贴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海报。论文(设计)答辩申请者至少应提前七天将毕业论文(设计)送达答辩委员会的每位委员、至少应提前五天在专业(领域)所在学院规定的地点张贴海报。论文答辩的海报内容应包括:

1)毕业论文(设计)题目。

2)答辩委员会主席和委员的姓名、职称及工作单位。

3)答辩委员会秘书的姓名及职称。

4)指导教师的姓名及职称。

5)答辩人的姓名。

6)答辩的时间及地点。

(三)答辩前,答辩委员会秘书到所在学院领取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决议书、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表决票等答辩材料。

(四)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结束后,答辩委员会秘书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申请人按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材料目录的内容将论文(设计)答辩有关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分别装订成册(复印件一式两份),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申请人将原件和复印件交专业(领域)所在学院,学院汇总后交研究生院。

(五)毕业论文(设计)答辩人将毕业论文(设计)纸质稿(一式三份)和电子稿交专业(领域)所在学院,由学院统一交至研究生院。

第六条 本细则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