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8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人:MPAcc教育中心  发布时间:2018-05-25   浏览次数:613

为鼓励和引导研究生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不断促进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提高,根据《东华理工大学关于研究生个人和集体荣誉称号评选的规定》,现将2018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比例

1、评选对象:全日制非定向2018届应届毕业生。

2、评选比例:不超过毕业生人数的8%

二、参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道德修养。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纪守法和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通报批评及警告(含)以上处分。

2)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学位、必修课程优良率≥80%),毕业论文(设计)盲审成绩均在80分(含)以上;在读期间全国大学生英语六级成绩在426分以上(含)或学位英语考试成绩名列前40%

3)尊敬师长,团结和帮助同学,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读研期间应至少获得二等以上(含)学业奖学金一次,或被评为校优秀研究生干部或校优秀党员、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

4)坚持体育锻炼,身体健康。

三、评选程序

1、符合参评基本条件的毕业生在68日下午1700之前,将附件1优秀毕业生申请表、附件2东华理工大学研三考评登记表、满足参评基本条件证明材料、研三期间的支撑材料原件(原件核查完当场拿回)及复印件交至软件楼318办公室。研一、研二期间业绩以当年评选奖学金时认定的业绩材料为准,无需另外提交支撑材料。

2、对申报学生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并对满足申报条件同学的在校期间所有业绩按照《东华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记分标准进行加分排序。

3、结合申报学生综合素质及各方面表现情况确定最终名单。

附件1 2018届优秀毕业生申请表.doc

附件2 东华理工大学研三考评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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