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级--2017级MPAcc全体学员: 根据《东华理工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MPAcc学员申请学位前必须公开作学术报告不少于一次,并取得合格。按照学校要求,5月份学院将承办实践报告会,具体如下。 一、报名对象: 完成文献综述培养环节MPAcc学员。(报名表见附件2) 二、报告内容: 本人在读研期间或实习过程中所获得的新观点、新成果、新方法、新技术等内容。 三、实施过程: 报告申请人将审批表于5月10号交至经管院313办公室,审批表需要有导师的意见和签字。研究生院将为获奖者发放荣誉证书。 四、注意事项: 1、报告人须在幻灯片中隐去导师姓名,报告时间控制在12分钟以内(时间控制作为评分的标准之一,超时终止报告),最后1分钟将有提示。答辩时间为3分钟。 2、幻灯片建议设置为:字体不小于32号字(图表除外),不超过20张。 3、报告人在报告会开始后15分钟仍不到者,视为弃权。做报告顺序由抽签决定。 4、报告人的评分方法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最后取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并按四舍五入计算)。若出现并列情况,需组织评委讨论分出先后。 5、报告会实行末位淘汰制,不合格率为10%(小数部分按实到报告人数四舍五入计算)。 6、每场报告会结束后,请一位评委老师进行点评。 7、报告人应尊重评委,不得有不符合研究生身份的举止。不服从组委会安排或扰乱会场秩序者按《研究生手册》相关规定处理。 五、创新项目结题答辩 学术报告结束后,各学院可组织创新项目结题答辩。答辩由3名评委(原则上为副高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组成,项目指导老师不能担任该项目的评委。 1、创新项目结题需满足以下条件: (1)通过学院组织的创新项目结题答辩; (2)有正式出版的论文(仅有录用通知,可做结题登记但不予经费报账),且发表的论文必须带有创新项目的编号。 (3)在规定时间内上交结题材料。 未满足以上条件的,不予结题。 2、创新项目结题材料 (1)江西省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一式三份)或东华理工大学研究生创新项目结题报告(一式两份); (2)正式出版论文复印件一份(或录用通知)。 3、创新项目结题材料上交截止日期:2018年6月4日。研究生院统一审批同意结题后,请于6月15日前到研究生院318办公室领回本人创新项目结题报告。
附件1:东华理工大学研究生公开作学术研究(专业实践)报告的实施办法(2018年版).docx
附件2:东华理工大学研究生学术报告会审批表.doc
附件3:实施计划.doc
附件4:成绩登记表.xls
附件5:创新项目未结题(2018年4月统计).xls
MPAcc教育中心 2018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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