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肃课堂纪律,加强和规范研究生教学管理,提高研究生教学效率,保证教学质量,各培养单位和研究生务必按学校各项规定进行教学和学习活动。研究生院将对全校研究生教学情况进行全面普查,如发现违反学校规定,将通报批评,并按相应教学事故处理。
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各培养单位应按照计划安排好各专业课程,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上课时间、地点等,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务必提前提交调课申请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至研究生院培养科,经批准后方可调整。各主管领导和相关负责人应加强对本单位研究生教学的管理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各任课老师要确保教学时数与质量,提前准备好相关的教学材料,加强课堂互动,调动学生听课积极性,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并应加强对学生的管理,严格考勤并记录每次课堂的学生出勤率。教学材料及考勤记录将作为中期考核的重要依据。
3、研究生应严格按照自己培养计划及课表上课,
迟到、
早退,遵守课堂纪律,尊重上课老师,认真听讲。不得随意离开教室,不能在课堂上接听电话、玩电脑或做其他与学习无关的事情。
请各学院及时将本通知精神通知到每位相关教师。
研究生院
二零一八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