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管理学院关于2023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的通知
发布人:李明荣  发布时间:2023-05-26   浏览次数:22

各位老师、同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2023届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定于5月27日上午举行,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答辩时间:20235月27日(周六)上午8:00开始

二、答辩地点:枫林校区经管楼(详见分组安排表)

三、答辩方式:线下线上相结合

四、答辩流程

1.主席宣布开会,介绍答辩委员会情况

2.研究生演示PPT(5分钟内,简要陈述论文主要内容),专家提问,申请人答辩(专家提问后,申请人可离场准备问题也可即问即答。如果离场准备,其他申请人交叉报告论文主要内容)。

3.休会,答辩委员会评议,并在答辩表决票中打分、圈选是否通过答辩,是否同意授予学位。

4.复会,由主席宣布结果(不宣布具体分数)结果分为3种情况

1)通过答辩,同意授予学位;

(2)不通过答辩,不同意授予学位;

(3)重大修改。需要重大修改的,由答辩主席指定答辩组专家负责审核,通过后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审议。

5.答辩后,答辩委员会成员在答辩决议书上签字,答辩主席还需在每位学生的学位申请书(一式2份)中签字。

温馨提示:答辩全程,请答辩委员严肃认真,言语得当,保持专业性,不讲题外话,线上答辩需全程开启摄像头

五、答辩分组安排见附表

答辩分组安排表.xlsx

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办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