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级、2015级研究生:
为了加强对研究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培养,鼓励广大研究生自主开展科学研究和创新实践,今年省教育厅及我校继续设立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现将2016年度研究生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日制2014、2015级在校研究生(不含休学者)
二、申报时间:
截止日期为2016年5月5日
三、申报及审批程序:
1、项目申报人填写《研究生创新项目申报审批表》(附件1),交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电子稿到所在学院研究生工作秘书处。
2、研究生院根据研究生所报项目,组织专家评审,确定立项名单,并择优选拔推荐至省级创新项目立项(名额数按照省文件要求)。
四、注意事项:
1、凡申请者在申请前需仔细阅读《东华理工大学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2)。
2、申请的项目应是申请人相对独立的项目,必须具有明显的创新内容,可望取得创新性成果;技术开发的项目具有一定的市场前景。
3、项目期限一般为一年,最长不超过两年。故2014级研究生所申报项目的研究时间为一年,2015级研究生所申报项目的研究时间限定不超过两年。每个申请人只能申请一个项目,未结题者不予再次申报。
4、申请项目的指导教师原则上为申请人的导师,若为他人,必须具备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每位指导教师只能指导一个项目。项目指导教师指导的项目没有按计划完成者,原则上两年内不能再指导研究生申报项目。
5、以项目组形式申请项目,尤其是项目组成员分属不同学科的,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支持。
6、项目一经批准立项,应严格执行研究计划,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删减研究内容、目标和预期效果。
希望研究生积极申报。
附件1:研究生创新项目申报审批表2016年新版.doc
附件2: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doc
研究生院
201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