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课程成绩管理的通知
发布人:MPAcc教育中心  发布时间:2016-12-30   浏览次数:590

各学院秘书及任课老师:
    为规范研究生课程成绩管理,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系统开放时间

每学期放假前四周至下学期开学第二周末为系统开放时间,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凡没有按时完成成绩录入的,一律不再计入年终教学工作量(已经下发的部分在下年度工作量中补扣)

二、成绩档案管理

任课老师录入完成后,须将该课程的考试试卷(论文、报告等)和纸质成绩单交相关部门留档(专业课、公共政治课成绩交所在学院;公共英语课和公选课成绩交培养科)。

三、注意事项

(1)课程成绩必须录入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教务系统默认成绩系数:平时成绩0.2,期末成绩0.8),平时成绩建议结合考勤记录、课堂笔记或平时作业等情况来评分。

(2)部分学生未通过的课程,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不需录入,必须在“未通过原因”栏中选择未通过原因(若不选,在打印的成绩单中,会无法显示这部分学生名单)。

(3)成绩录入完成后,必须点击“提交”(“暂存”状态,学生无法查询成绩)。

(4)研究生秘书必须每学期末,进入系统→“成绩管理”→“成绩维护” →“录入成绩表维护”模块中维护本学院的课程,其中每门课的“学年学期”、“考试类型”、“是否学位课”、“成绩录入方式”栏目必须勾选。

(5)专业课、公共政治课成绩由开课学院管理,公共英语课和公选课由研究生院培养科管理。

四、问题处理

1)若因系统问题,出现无法登陆、无法录入、无法打印等情况,请及时联系相关部门。

2)若任课老师发现问题不报告而导致成绩无法按时录入,由任课老师负责,任课老师上报学院后,学院没有及时解决,由学院负责(学院无法解决应该上报培养科)。

3)对于一些实际已跟班上课(含重修的学生),但系统中又没有名单的学生,请老师在打印出来的成绩单补上其成绩,并注明、签字确认,交学院秘书或研究生院后台补录。

 

研究生院培养科

2016/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