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管理学院关于2023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的通知
发布人:李明荣  发布时间:2023-02-13   浏览次数:10

各位导师、2020级及延期毕业生: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3年上半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及送审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做好2023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预答辩时间:2023年3月7日周二下午14:00

二、答辩地点: 枫林校区经管楼(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预答辩前需提交的材料

1. 学位论文初稿(A4纸双面打印3份,左侧装订2钉);

2. 经指导老师签字同意送审的《硕士学位论文导师评阅意见》(1份,同论文一起交);

3. 硕士学位论文预审专家评阅意见表(按表中提示填写题目等信息,打印3份夹于各份论文中)

请以组为单位于2023年2月23日周四前将以上材料提交至经管楼313办公室,便于后续评阅安排,逾期不交则视为放弃预答辩。同时按组发送word版论文及预答辩PPT(文件命名为“学号-姓名-题目-导师”)到李明荣QQ邮箱:285312884@qq.com。

注意:预答辩论文、PPT全匿名。论文封面不得出现学生姓名和导师姓名,致谢中不得出现导师姓名等信息。

四、预答辩相关表格见压缩包

《硕士学位论文导师评阅意见》

《硕士学位论文预审专家评阅意见》

《经管学院2023届硕士研究生预答辩安排表》(另行通知)

   经管学院2023届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通知及附件.rar

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