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导师、2019级研究生:
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规范培养过程管理,根据《东华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要求及考核办法》、《东华理工大学学位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就2019级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工作通知如下:
一、通知对象
2019级硕士研究生(含会计硕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
二、材料上交时间
2021年3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待定)
三、需上交的材料(供专家评阅)
(1)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一式6份)(附件1)
(2)《东华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定表》1份(附件1)
(3)开题报告及评定表电子版(命名格式:学号-姓名-开题报告,学号-姓名-开题报告评定表)
注意:开题报告评定表需要导师签字后提交。开题报告只允许出现学号,禁止填写学生姓名和导师姓名,否则直接取消开题资格。
四、注意事项
(1)开题报告:内容应包括研究背景、目的和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分析,研究思路及创新点,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前期研究基础及可行性分析,拟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研究计划进度安排等。
(2)因特殊原因未开题,经导师同意,必须在开题报告截止时间内向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申请,批准后方可延期。申请延期者必须在申请批准后6个月内完成开题报告。
(3)开题报告结果为不通过者,可于答辩后15日内向中心申请二次开题。
注:开题报告答辩成绩是否通过,请参照附件2 《经济与管理学院关于研究生开题报告的补充意见》
五、开题报告答辩流程(根据疫情防控形势进行调整)
附件1 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含开题报告评定表)(格式模板)
附件2 《经济与管理学院关于研究生开题报告的补充意见》
2019级开题报告通知.rar
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2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