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MPAcc教育中心  发布时间:2020-10-19   浏览次数:890

根据《东华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现就做好我校2019-2020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2018级、2019级、2020级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硕士研究生。处于休学、保留学籍及延期毕业状态的研究生除外。

二、名额分配

根据2018级、2019级硕士研究生参评总人数,按照奖学金获奖比例分配名额。2020级新生根据本人报考志愿及录取情况确定学业奖学金等级。

三、评审程序

1、2018级、2019符合申报条件的硕士研究生根据《东华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按照填表说明认真填写附件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东华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报业绩材料汇总表),并10月30日之前,将附件1、附件2以及相关支撑材料交至各二级学院研究生秘书老师处

2020级符合申报条件的硕士研究生按照填表说明认真填写附件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如同时符合优秀新生奖学金申报条件的研究生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全日制研究生(含推免生),且在全日制本科学习期间获得过国家级学科竞赛(A类)二等奖以上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团队成员中排名前三)或毕业于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的优秀毕业生,另外还需提交附件5(2020级优秀新生奖学金汇总表)及相关支撑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并10月30日之前,将以上材料交至各二级学院研究生秘书老师处

2、各二级学院可参照《东华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认真组织评审工作,有效业绩材料的起止时间为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请将公示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评审结果在11月20日之前报研究生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研究生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审核后的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并将最终评审结果报江西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

四、材料上报

请各二级学院在11月20日之前将以下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1、附件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稿一份)。请将本院2018级、2019级、2020级业绩综合排名前40%的获奖者审批表交至研究生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其他获奖者的审批表留学院存档备查。

2、附件2:《东华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报业绩材料汇总表》(纸质稿一式两份)。2018级、2019级附件2复印件交至研究生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存档,原件学院存档备查。

3、附件3:学院2019-2020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公示表及公示照片(纸质稿及电子稿);

4、附件4: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者信息汇总表(纸质稿及电子稿);

5、附件5:2020级优秀新生奖学金汇总表(纸质稿及电子稿)

五、工作要求

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教育法规及《江西省学生资助工作“十不准”》等相关规定,并按照时间节点完成评审工作

2、业绩支撑材料杜绝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

3、各二级学院应做好评审各项材料的存档工作。

附件.rar

                                            研究生院

202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