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级研究生:
为发展中国特色研究生教育、促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中央财政设立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赣财教[2012]190号),东华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制订了《东华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暂行管理办法》(附件1)。学院可参照《东华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暂行管理办法》进行评定,也可在此管理办法的基础上,根据本学院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评定管理办法。
请认真阅读《东华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暂行管理办法》,下载并按要求填写申请审批表,同时附上相关业绩材料复印件,并将上述材料于2019年9月11日之前交至各学院研究生工作秘书处。国家奖学金由二级学院组织初审,并将公示后无异议的初评结果报送研究生院。研究生院进行全面评审后公示,并确定最终名单。请同学们按时按要求申报,逾期视为弃权。
附件1:东华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暂行管理办法.doc
附件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填表说明.doc
MPAcc教育中心
2019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