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MPAcc教育中心  发布时间:2019-10-17   浏览次数:613

根据《东华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现就做好我校2018-2019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2017级及2018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不包括人事档案未转至我校、有固定工资收入、定向、委培的研究生)休学、保留学籍、延期毕业等情况研究生除外。

二、名额分配

根据2017级、2018级硕士研究生参评总人数,按照一等奖学金10%、二等奖学金35%、三等奖学金55%的比例分配名额

三、评审程序

1、根据《东华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符合申报条件的硕士研究生请按照填表说明认真填写附件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东华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报业绩材料汇总表),并1028日之前将附件1、附件2以及业绩支撑材料交至经管学院研究生秘书处

2学院按照《东华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认真组织评审工作,有效业绩材料的起止时间为201891日至2019831日。请将公示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评审结果在1120日之前报研究生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研究生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审核后的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并将最终评审结果报江西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

4、根据省文件及相关规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将于20204月底前完成发放。

四、材料上报

1120日之前学院将以下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1、附件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稿一份)。将在本学院业绩综合排名在参评人数前40%的获奖者的审批表交至研究生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其他获奖者的审批表留学院存档备查。

2、附件2:《东华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报业绩材料汇总表》(纸质稿一式两份)。原件交至研究生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存档,复印件学院存档备查。

3、附件3学院2018-2019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公示表及公示照片(纸质稿及电子稿);

4、附件4: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者信息汇总表(纸质稿及电子稿)

五、工作要求

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教育法规及《江西省学生资助工作“十不准”》等相关规定,并按照时间节点完成评审工作

2、业绩支撑材料杜绝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

3、学院应做好评审各项材料的存档工作。

2018-2019学年学业奖学金附件.rar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9年10月17日